近期,我中心在日常监管及舆情监测中发现:有部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心理相关培训时,擅自盗用、篡改我中心培训证书、冒用我中心名义,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线上销售平台以及直播平台等渠道发布、转载;未取得我中心任何书面授权,擅自以我中心名义、冒用我中心“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培训项目及相关名义,开展虚假宣传、招生宣传等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权益、捍卫中心合法权益,我中心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中心与上述机构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授权、挂靠及隶属关系。我中心严正要求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员立即停止有关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我中心核发的培训证书,发放对象为完成我中心规定课程学时学习、且通过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参训人员。该结业考试仅为对参训人员课程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的内部考核评估,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法定职业能力评价范畴,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我中心培训证书仅作为持证人员完成我中心规定课时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客观学习证明。
三、敬请广大消费者、参训人员提高警惕,增强甄别能力,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及所属 “好技能在线”培训平台,了解培训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