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全面提升我区幼儿园保教队伍的综合素养,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专业化保教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泉港区幼儿园保育师和育婴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8-49周岁,在我区幼儿园内从事幼儿教育或保教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培训共32课时,将于7月至8月期间分期分批开展。
地点:培训地点根据各幼儿园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三、课程设置
保育师培训开设幼儿心理发展的一般特点、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幼儿情绪情感的发展、幼儿社会性的发展、幼儿个性的发展、小儿常见病的预防、AI赋能幼儿园教学、手机摄影等课程。
育婴员培训开设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常见症状应对、意外伤害处理、生长监测、感官训练、语言启蒙、社交引导、AI赋能幼儿园教学、手机摄影等课程。
四、培训和考证说明
(一)培训费用
所有学员均免费参加培训。
(二)考证费用
1.非公职人员考证
非公职人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及民办幼儿园从业人员)符合条件可免费参加考证,每人可同时报考《保育师》和《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员考证合格后给予颁发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学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培训机构按取得证书的最高等级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公职人员考证
公职人员(缴交机关养老保险人员)自愿参加考证,若需参加《保育师》或《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需自行承担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为初级证书840元、中级证书1200元、高级证书1800元)。取证后可回原单位报销考试费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根据班级数量,每班至少选派1名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2.各幼儿园内所有尚未取得《保育师》或《育婴员》证书的保教工作人员均须参与本次培训。
3.对于已取得初级、中级《保育师》或《育婴员》证书的人员,可以同时报考高级《保育师》和《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4.培训期间,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或早退。
5.请各幼儿园于6月24日17:00前将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发送至:1516276111@qq.com,承办单位联系电话:18965776111。
附件:2026年泉港区幼儿园保育师和育婴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泉港区幼儿园保育师和育婴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 | 报考工种 | 现持有证书及等级 | 备注 |
1 | ¨育婴员 ¨保育师 | |||||||
2 | ¨育婴员 ¨保育师 | |||||||
3 | ¨育婴员 ¨保育师 | |||||||
4 | ¨育婴员 ¨保育师 | |||||||
5 | ¨育婴员 ¨保育师 | |||||||
6 | ¨育婴员 ¨保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