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所提出的重大发展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教育中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部分要求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繁荣、人民幸福之本,在“一带一路”共建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坚持教育对外开放,推动教育“走出去”,既是实现中国教育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教育互学互鉴,谋求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全球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是指中国相关利益主体在参与国际教育交往中,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器物、理论和制度等,深入参与全球学前教育治理的过程。作为个体全生命周期的首个阶段和终身教育的开端,学前教育不仅在人的终生发展历程中发挥着深根固柢的作用,而且对于促成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儿童实现起点公平,增进社会公正和谐具有不可估量的效益。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学前教育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就,具备了向国际社会分享本土经验和智慧的多维条件。当前,学术界更多探讨了中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走出去”等议题,对中国基础教育,尤其是学前教育“走出去”的系统性研究极为薄弱。其中,在学前教育领域,仅胡义清所著的文章以“安吉游戏”为对象,分析了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方式。鉴于此,本文以“一带一路”为宏观背景,通过廓清“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价值意涵、显著优势、关键内容、现实壁垒和突围路径,尝试回答中国学前教育为什么要“走出去”、为什么能“走出去”、让什么“走出去”、“走出去”有哪些困境、如何实现“走出去”等问题,为科学部署、精心推进中国学前教育迈向世界舞台、贡献中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一、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价值意涵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具有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价值意涵。它既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开放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参与国际学前教育治理,增进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需要,更是中国学前教育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诉求。
(一)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是推动国家开放发展的重要路径
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开放发展是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逻辑起点。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价值意涵首要在于回应中国对外开放发展的切实需要,具体聚焦于推动中国传统早期启蒙教育文化的全球传播以及激发中国学前教育海外市场活力等。
1. 助力中国传统早期启蒙教育文化的全球传播
中国学前教育中的“中国”二字,巧妙地反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关于儿童早期启蒙教育的思想文化独树一帜。在儿童观上,先贤们将“儿童”居于人性之中心,彰显了中国历史早期“儿童主体”的思想主张。不论是《道德经》中的“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抑或是《孟子》中的“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无不将婴幼儿与人性心灵之纯洁、精神之高尚直接挂钩,高举“儿童主体”的思想旗帜。而《周易》中的“蒙以养正,圣功也”,《颜氏家训》中的“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等观点,强调了在儿童期对儿童实施教育的关键性,揭示了中国古代先贤已认识到儿童期的特殊性。在教学观上,重视游戏性活动的开展。如王阳明《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的“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此外,在学习内容上,重视学前儿童道德品质的涵育。如孔子《论语》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朱熹在《小学》中指出,“盖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诚、敬之实,及其少长而博之以诗书礼乐之文”。总之,这些言论肯定了早期启蒙教育的重要性,强调依据儿童的身心特点施以游戏教学,主张从小涵育儿童良好的思想品德,关注儿童诗书礼乐等领域的学习,体现了中国早期独有的儿童观(尤其是儿童全面发展观)、教学观和学习观。追本溯源,不忘其根。当代中国学前教育正是在传承这些思想文化中获得发展和创新的源源动力,内嵌着中华民族传统早期启蒙教育文化的精髓和基因。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犹如为中华民族传统早期启蒙教育文化的输出搭建新的桥梁和通道,促进其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提升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2. 培育中国对外经济一系列新的增长点
从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看,教育兼具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对于学前教育而言,公共产品的属性体现在其社会效益的非排他性上。换言之,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不仅惠及直接参与教育的学前儿童及其家庭,还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产生间接影响。这种影响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群体,而是具有广泛的社会共享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它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排他性、竞争性随之而来,其私人产品的属性逐渐显现。这揭示了学前教育具备经济价值的事实特征。也就是说,当社会为每个孩子提供的学前教育资源存在高同质性时,家庭为了使自己的子女获得比他人更优质和更具个性化的学前教育资源,便会通过市场购置额外的学前教育产品或服务,市场应运而生。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中国学前教育逐渐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获得更多青睐。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孩子从小接触中国教育资源,很有可能会通过市场为孩子购置中国学前教育的产品和服务,如中国幼儿园的课程模式和教具、中国本土的图画书和儿童玩具等。从这一逻辑看,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有助于激发中国学前教育的海外市场活力,培育中国对外经济一系列新的增长点。
(二)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是参与国际学前教育治理的现实需要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本属于世界。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不仅关系到中国本身的切实利益,更是中国参与国际学前教育治理、促进沿线国家学前教育共同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半遭受过旧殖民统治体系的剥削和压迫,许多国家至今仍处于贫困境地。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2年的报告,过去三十余年全球贫困率有所下降,但全世界仍有近6.9亿人生活在贫困中,每天收入不到2美元;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每天的生活费不超过3.2美元;赤贫人口主要集中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且主要来自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的学前儿童面临生存、教育公平和质量等多维困境。2021年有研究指出,中低收入国家约有2.5亿(43%)5岁以下儿童面临极端贫困和发展不良问题。此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学前教育的第一份全球报告(2019年)指出,全世界至少有1.75亿儿童(占世界学前儿童人口的50%)没有参加学前教育项目,其中西非和中非地区多达70%的儿童没有机会获得学前教育资源。在非洲大多数地区,幼儿园的基础设施设备严重匮乏,教师使用的教学材料和儿童的玩具极度稀缺;全球有大量学前儿童(主要在贫困地区)无法受益于科技赋能的教育。总之,在教育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一带一路”沿线部分欠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滞后,大量学前儿童生存、教育公平和质量问题堪忧。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相关经验分享和方案支持,有助于当地形成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体系,解决当地学前儿童生存、教育公平和质量的问题,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进步、互利共赢的美好愿景。
(三)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是实现学前教育自我革新的重要手段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在传播中国学前教育自身积淀的同时,还可汲取各国学前教育的长处,为己所用,不断实现自我革新与深化发展。
1. 摆脱西方中心主义,树立中国学前教育自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坚持“引进来”,学习西方模式,这对于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理念、方法及管理模式的现代化具有正面作用。但同时,学前教育科研或实践工作陷入了“学徒困境”,始终离不开西方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事实上,教育实践或教育科研本身具有文化性格。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教育工作者对同样的客观材料和现象往往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和评价。一些学者强调,教育学的发展不仅要关注科学性,更要关注国家性、民族性、文化性。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摆脱西方中心主义、形成中国本土视野,正成为中国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共识。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将助力改变“引进来”的“单行道”模式,减少对西方中心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的依赖,促进本土学前教育发展思维的养成,进而推动中国学前教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构建。
2. 强化中国学前教育的自我完善
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千差万异。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有益于中国在传播本土经验和智慧的同时,了解全球学前教育的多样性,认识全球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增进对不同国家学前教育的理解和尊重。与此同时,比较自身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的制度体系、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有助于反思本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势与可改进之处,在充分认识和尊重中国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推进自我革新。
二、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显著优势
经过数十年的持续性改革发展,中国学前教育在公平建设、质量提升、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拥有了独到的本土经验、本土智慧。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学前教育有底气、有信心、有能力“走出去”,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其实力和风采。
(一) 中国学前教育公平建设取得非凡成绩
中国已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学前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实现了从贵族式、精英式到平民化、普及化的跨越。据教育部2025年公布的《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幼儿园25.33万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2.10万所(占比87.26%),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283.19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91.6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2.00%,超过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此外,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60%,比城市高出6.30个百分点。在学前教育资助方面,稳步形成了“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资助模式,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资助保障愈发牢固。2023年,全国各级政府资助幼儿620.26万人次,资助金额89.74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4.51%);从区域看,西部地区政府资助资金63.53亿元(占比70.79%),中部地区8.79亿元(占比9.80%),东部地区17.42亿元(占比19.41%)。此外,中国自2025年9月起实施一年免费学前教育,彰显了学前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的福利性和公益性。中国学前教育正是立足于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愿景,坚持从覆盖面更广的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出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现了将学前教育资源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每一位幼儿及其家庭。
(二) 中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获得明显突破
随着规模扩增,推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的工作被提上日程,并逐项落实。首先,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成绩斐然。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2024年,中国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已达283.19万人,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占比为94.56%,教师学历合格率获得较大提升。其次,幼儿园生师比例获得显著优化。据统计,我国幼儿园生师比从2010年的22∶1优化至2024年的12.66∶1,低于OECD成员国2022年14.02∶1的平均水平。这意味着,每一位幼儿获得教师关注和指导的机会更多了,教师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每个幼儿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以实施更适宜的个性化教学。再者,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改革稳健推进。近年来,中国坚持“以评促建”原则,通过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国家级政策文件,要求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对过程性质量评价应“评什么”“怎样评”及如何利用评估改进保教工作等提出了明确指引。总之,中国学前教育在推进师资建设、优化生师比例、改革质量评估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实现突破。
(三) 中国学前教育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近年来中国学前教育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制度保障体系。首先,构建了以党中央为坚强领导的学前教育发展大格局。党中央始终将学前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将其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伟大蓝图中予以统筹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办好学前教育”,党的十九大要求“在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党的二十大要求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此外,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其次,构筑了学前教育专业化发展政策保障体系。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等专业性指导文件,连续十余年举办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效引领着中国学前教育的科学化、专业化运行。最后,实现了学前教育法治化的宏伟目标。学前教育立法是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的关键举措,是中国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建设的大工程。2018年,中共中央批准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学前教育法作为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中唯一的教育类项目出现。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修改后的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2024年6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年11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简称《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的、原则、保障、管理、责任等,“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具备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与政策制度保障体系。这是新中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伟大成就。
(四)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拥有优越的政策支持
为支持“一带一路”的教育共建,促使中国教育在满足内部需求的同时主动“走出去”,力所能及地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党中央和国务院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学前教育“走出去”创设了优越的政策环境。早在2016年7月,教育部出台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强调从“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共建丝路”等方面与沿线国家开展重点合作。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以教育走出去为重点,扩大与发展中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工作重点开始从“引进来”向“走出去”转变。2019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要求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指出“中国将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要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202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战略对接,强化合作规划统筹管理”“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深化贸易、投资、产业、人文务实合作”。党中央高瞻远瞩,系统部署了中国教育“走出去”的政策保障体系,为学前教育“走出去”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指引。
三、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关键内容
明确“走出去”的关键内容是推进中国学前教育走向国际舞台的必要环节。要回答这一问题,既要看中国学前教育有何优质的内容,还要关注这些内容能否突出中国特色。唯有具备了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优质内容才可作为“走出去”的关键内容。本文参考孙志远的研究,将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关键内容设定为四个领域:器物资源、专业师资、理论知识和制度规范。其中,器物资源领域以原创图画书、民间玩具为载体,专业师资领域以幼儿园卓越教师、高校科研型教师为载体,理论知识领域以幼儿园课程理论/模式、典型人物思想为载体,制度规范领域以教研制度、办园体制为载体(见图1)。随着学前教育的创新发展,四大领域的载体内容可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图1 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内容框架
(一) 器物资源:蕴含中国本土文化的原创儿童图画书和传统民间玩具
道以成器,而器以载道。工具满足了人的生存需要,承载了人的价值观念,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追求。在中国本土生成的学前教育器物资源往往蕴含了中国本土的学前教育观,体现了中国本土的教育思想。其中,尤以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常用的本土原创儿童图画书(绘本)和民间玩具为代表。
1. 本土原创儿童图画书“走出去”
本土原创儿童图画书的发展正处于高歌猛进态势。2014年,国内引进图画书2000种,原创图画书数量与引进数量持平。2018年,我国原创儿童图画书以近4000种共5000多册的规模参与意大利博洛尼亚国际儿童书展,影响较广。2021年,教育部组织专家遴选推荐了一批幼儿图画书,形成了“幼儿图画书推荐书目”,其中本土原创作品有280种(80.7%),大部分展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当下的社会风貌。此外,据统计,原创儿童图画书码洋占比由2012年的22.32%上升至2022年的47.55%;在新书市场,原创儿童图画书的表现更为亮眼,儿童图画书品类的码洋占比由2012年的30.15%上升至2022年的67.57%。本土原创图画书蕴含着丰富的中国文化气息。这些图画书随着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将有助于提升世界儿童对中国文化的感知与喜爱,增进世界新生代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2. 传统民间玩具“走出去”
民间玩具是指产生于民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并广为流传的主要供儿童玩耍的物品或道具,典型代表有:节令玩具(如元宵节的走马灯和清明节的风筝)、益智玩具(如七巧板、五子棋、九连环)、动作玩具(如蹴鞠、陀螺、竹蜻蜓)、音响玩具(如拨浪鼓、陶哨)、观赏玩具(如陶塑、泥人)、食玩玩具(如糖人、面人等)、表演玩具(如木偶、皮影)。民间玩具是我国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教育者更是结合新的教育理念,对传统民间玩具进行了创新性设计和应用。与福禄培尔的“恩物”、蒙台梭利的“教具”等相比,中国民间玩具不仅具有立德树人、娱乐休闲的功能,而且传递着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精神,承载着中华民族独有的早期启蒙教育文化。推动传统民间玩具“走出去”,有助于将中华文化元素展示给世界,让世界儿童在使用传统民间玩具进行娱乐游戏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感受、理解、认同中华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二) 专业师资:掌握过硬本领的幼儿园卓越教师和高校科研型教师
优秀师资是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活招牌”。实施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势必要求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走出去”,尤其是幼儿园卓越教师和高校科研型教师两大群体。
1. 以幼儿园卓越教师为代表的实践型教师“走出去”
2014年,我国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强调要为国家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相比于普通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卓越教师在学识与专业素养、师德修养、创新意识等方面更为突出。推动幼儿园卓越教师“走出去”,广泛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前教育机构现场,通过教育交流、技能展示、经验分享等,为当地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实践指导,展现中国幼儿园卓越教师的专业风貌。
2. 以高校学前教育专家为代表的科研型教师“走出去”
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往往拥有高学历背景,熟悉中国的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且具备丰富的学前教育科研经验。推动科研型教师“走出去”,既能够促使他们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系统介绍中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展示中国学前教育事业近年来的发展成绩,也能发挥他们的科研优势和教学特长,通过学术研讨、讲座分享、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为沿线国家的学前教育科研和实践提供智慧支持和专业指导。
(三) 理论知识:扎根中国本土实践的幼儿园课程理论/模式和典型人物思想
学前教育理论知识是学前教育工作者在遵循世界学前教育理论共识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本土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渐形成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知识不仅具有世界性,更具有民族性和中国性。其中,幼儿园课程理论/模式、典型人物思想等是中国学前教育理论知识“走出去”的关键内容。
1. 课程理论/模式“走出去”
中国始终致力于幼儿园课程理论/模式的钻研,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课程理论/模式成果。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五大领域阐述了3至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指引着本土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一批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本土化幼儿园课程模式。如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幼儿园的生活化课程、成都市蒲江县南街幼儿园开展的自然教育课程、南京市实验幼儿园的综合课程、苏州市花朵幼儿园的“生活化、游戏化”课程等;此外,江苏省的“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浙江的“安吉游戏课程”等也是幼儿园课程模式创新的重要代表。这些课程理论或模式关注本土文化特色,强调儿童全面发展,注重个体差异,是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就的亮丽名片。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离不开本土学前教育课程理论或模式的支持。
2. 典型人物思想“走出去”
中国自近代以来诞生了众多杰出的学前教育人物,他们以其丰富的本土经验为基础,借助世界较先进的学前教育思想,创造了具有本土意味的学前教育思想理论。如陈鹤琴的活教育理论提出了“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的目的论、“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课程论、“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教学论;张雪门的行为课程理论提出“知而即行,行以求知”的主张;张宗麟的幼稚园课程社会化理论提出了“社会化的课程内容”和“课程的社会化组织方法”的独特思想;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等核心理念。这些思想理论蕴含着本土学前教育的价值理念,推动了本土学前教育的发展,是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又一关键内容。
(四) 制度规范:彰显中国制度优势的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和办园体制
中国学前教育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成就和突破,离不开本土较完备的制度规范。这些制度规范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科研人员和实践人员多年的本土试验和探索中形成的,是经受住实践检验的制度规范。其中,以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和办园体制为代表。
1. 学前教育教研制度“走出去”
教研制度,即教学研究制度,是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而建立的专业性教育研究的机构系统和规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兼顾推动教育事业的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创新性地构建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教研制度,发挥着组织管理教学研究、指导支持课堂教学、推进落实课程改革、咨询服务行政决策等职能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从国家的高度要求推进教研制度的完善和优化。在学前领域,教研制度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如园本教研、区域园所教研等。这些教研立足于幼儿园保教活动的现实困境,幼儿教师、教研员、专家学者等相关主体参与,通过采用集体备课、案例研讨、观摩教学、课题研究、园本培训、网络教研、同伴互助等方式,共同推动幼儿园教研工作的开展,帮助解决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难题。简而言之,幼儿园教研制度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制度规范,是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关键内容。
2. 学前教育办园体制“走出去”
自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已从过去单一的以公办为主成功转为多元化的中国特色办园格局,颇有成效地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公平发展。当前中国幼儿园可分为“教办园”“公有性质园”“普惠民办园”以及“其他民办园”。“教办园”的举办主体为教育行政部门,办园经费基本由财政全额拨款;“公有性质园”的举办主体为非教育行政部门(如机关、地方企业、部队),其园所财产归公有或集体,大多无稳定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持;“普惠民办园”是能够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其他民办园”则是满足市场需求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类园所自负盈亏,无财政支持。此外,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创新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形成了公建民营、名园办分园、委托管理、民办公助、购买服务、集团化运营、股份制办园等公民合作办学前教育的形式。总体而言,多元化的办园主体大大充实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力量,解决了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国学前教育办园体制“走出去”,有助于启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汇聚地方不同的办园主体力量,快速建构本国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体系。
四、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现实壁垒
尽管我国近年来在推动学前教育公平发展、质量提升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具备了走出去的底气和能力,但须清醒地认识到,其中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一) 成果梳理、评审和转化不足
尽管我国在学前教育器物资源、理论知识、制度规范以及优质师资等方面展现出了独特优势,但对这些成就仍缺少梳理、评审鉴定和转化,危及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权威性、可信度和适宜性。首先,对有特色的学前教育资源缺乏有组织的梳理。一些地方学前教育创新性发展成果较丰富,但囿于地方相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不足,这些成果未能及时获得系统梳理,更无法被外界所知悉;部分优质的发展成果尽管被外界所了解,但彼此间分布较零散,联结不紧密,体系性严重不足。其次,对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缺乏评审鉴定。许多地方的学前教育发展成果虽在当地得到了认可,但未曾获得来自权威部门或机构的正式评审和鉴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可信度不高、权威性不足的问题。再者,未能对学前教育相关资源进行适宜性转化。不同国家由于语言、文化等差异,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并不一样,且对价值观的偏向存在差异,这要求我们对这些即将“走出去”的学前教育资源进行不同维度(语言文字、主题选择、价值观等)的适切转化。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仍待加强。
(二) 行动主体责任分工有待明确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级政策文件尽管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民间主体”的原则,强调发挥学校、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但对于各行动主体在推动教育“走出去”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和职能分工缺乏详尽的规定,约束力不强。这种模糊性不仅使得政府、学校、社会力量等主体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够清晰和准确,而且使得他们在推进学前教育“走出去”这项工作时缺少了良性的监管压力,外界驱动不足,进而陷入了“可为可不为”的境地。
(三) 保障机制亟须建立健全
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制度、人才和资金等保障机制亟待建立健全。一是制度保障尚不完善。尽管国家在系列政策中多次提及“教育对外开放”,要求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教育“走出去”,但关于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完整性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细则仍然空白。二是人才保障有待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复杂多样,这要求幼儿园卓越教师、高校科研型教师等相关人员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本领,还需掌握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但当前我国熟练掌握这些语种的人才数量少,遑论学前教育相关人员。三是资金保障力度不大。学前教育“走出去”涉及大量的人力和物资调动,其间必然会产生行政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物资消耗、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等费用。但当前相关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无法对这些支出予以有力保障。
五、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突围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我们追求的不是中国独善其身的现代化,而是期待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一道,共同实现现代化。”作为世界的负责任大国,中国有责任、有必要走出去,为沿线国家的学前教育发展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切实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我们亟须采取相关措施,以应对所面临的挑战。
(一) 加强优质成果的梳理、评审和转化,丰富学前教育“走出去”的资源库
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学前教育“走出去”,须加强对优质成果的梳理、评审和转化工作,提升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权威性、认可度和适宜性。首先,加快有组织、系统化地梳理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成果。进一步全面回顾和总结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提炼和概括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脉络、体系,重点梳理具有本土特色、中国意涵,且具有一定普遍适用性的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其次,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成果评审鉴定。依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等权威性平台或项目,筛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高质量的中国特色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将其纳入学前教育“走出去”的资源库。最后,有针对性地转化部分学前教育优质成果。在梳理和评审的基础上,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需求和文化背景,对本土学前教育器物资源、理论知识、制度规范等优质成果进行适宜性转化。这种转化既要保持原有成果的核心价值和理念主张,也应符合沿线国家的文化特点,确保学前教育“走出去”更贴近“输入国”的实际需要。
(二) 明确政府与非政府主体的主责主业,强化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动力来源
政府、学校及社会力量等是学前教育“走出去”的行动主体,在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迈向国际舞台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国家应进一步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政府、学校及社会力量等主体的角色责任,确保行动主体各司其职,聚力推动学前教育“走出去”。概括而言,各主体的主要任务分别有:首先,以政府为行动主体,开展对沿线落后国家的学前教育援助,展现中国对于学前教育的国际担当。基于官方的双边、多边等教育援助方式,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前教育专业研修班,通过设立幼儿园课程、办园体制、教研等研修主题,定期邀请沿线国家相关人员来华研修,培养知华友华的学前教育行政官员、学者和一线工作者;借鉴芬兰依托“挽救儿童芬兰儿童早期教育计划”向缅甸提供教育综合改革咨询服务的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向沿线国家提供学前教育决策咨询支援。其次,以高校为行动主体,加强学前教育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高等院校尤其是部属师范院校,应充分发挥能动性,承担和主办学前教育国际学术论坛。如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自2019年起,每隔一年举办一次SEED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国际会议,邀请来自英国、德国、芬兰、加拿大等国家的相关人员参会交流,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学前教育研究成果及发展经验。此外,鼓励有合作基础、相同研究课题的学校缔结“姊妹关系”,支持中国学者与沿线国家学者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再者,以社会力量为行动主体,推动中国学前教育“走出去”。一是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等主体应主动融入国际学前教育圈,积极参与世界学前教育组织(OMEP)等国际学前教育组织的核心事务(如标准制定、项目评审),争取OMEP等国际组织在亚太地区设立的重要职位,提升中国学前教育国际话语权。二是有条件的私有教育机构可尝试在沿线国家独立开设中国模式的幼儿园,或与沿线国家的教育机构合作开设中国模式幼儿园。此外,一些合规且优质的教育企业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同时,可向沿线国家出售中国学前教育系列产品和服务,培育中国对外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 建立健全制度、人才和资金保障机制,筑牢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压舱石
完整的保障机制是我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重要支撑。一是推进制度整体设计,为学前教育“走出去”提供科学指引。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为依据,结合我国学前教育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走出去”进行整体的制度构思和设计,如明确定位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战略价值、长短期目标、基本原则,研制学前教育“走出去”的具体实施细则,如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监督评估、法律责任等,考量学前教育“走出去”后教师、专家等相关人员的权益保护问题,确保学前教育“走出去”有据可循。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学前教育“走出去”提供人力支持。对于参与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教师、专家等人员,应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语言特征,通过持续性的培训提升他们的非通用语言能力,同时增进他们对沿线国家社会、文化、风俗等元素的了解。此外,应善于发挥国际留学生尤其是来华攻读学前教育专业的国际生在辅助推动学前教育“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促使留学生把中国学前教育介绍给全世界。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学前教育“走出去”提供物质支持。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将学前教育“走出去”纳入教育部门预算清单,为学前教育在“走出去”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物资消耗、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等费用提供保障。尤其国内经济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苏州、杭州等,应主动发挥经济优势,做好学前教育“走出去”的投入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