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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学校实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北京华源教育集团官网      发布时间:2026-07-10 15:53:2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实习教学作为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实践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实习成效,确保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26〕1号),现就暑期学校期间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


2.对于安排实习的单位,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持续推进并落实三方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签署工作,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协议须在学校备案。实习单位应会同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共同做好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并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安全管理规范


1.学院应在实习前组织实习动员会,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并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2.实习期间,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应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管理。


3.学院(或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要求保险覆盖实习全员、全时段、全过程。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于2026年8月28日前在实习实践管理系统填报实习计划,具体填报流程如下(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3):


  (1)确认实习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实习秘书登陆实习系统核对、确认暑期学校期间的实习课程,并设置课程负责人;


  (2)上传实习大纲及指导书。课程负责人上传实习大纲及指导书(同一课程,仅需上传一次大纲及指导书,请由课程负责人统一上传);


  (3)进行计划分组。课程负责人对所属课程学生按照实习带教老师、实习形式、基地等情况进行计划分组。


  (4)设置分组任务。实习带教老师进行分组任务设置,如周报日报次数、实习日程安排等。


2.开展实习前,学院组织全面安全风险排查,如实填写附件4《实习安全风险排查表》,严禁安排学生参与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项目,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至教五-207办公室。


3.对于已结束的实习工作,各学院需利用分配的子账号在10月2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完成暑期学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学院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需上传的数据模板可参照附件6。如实习系统分组内有多个带教老师,由课程负责人在系统中进行工作量比例分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暑期实习工作,确保暑期实习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025-52090234。


附件1:实习实践操作手册--实习秘书.docx


附件2:实习实践操作手册--课程负责人.docx


附件3:实习实践操作手册--实习带教老师.docx


附件4:实习安全风险排查表.docx


附件5: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doc


附件6: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教务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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