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院校的交流合作,汨罗市人民法院现接收在校大学生或往届未就业学生到我院进行实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岗位
拟接收实习人员15名。根据工作性质分为两类岗位:
审执业务辅助岗位(13名):主要安排在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实习人员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帮助指导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中的庭审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执行辅助等司法辅助工作。
宣传岗位(1名):主要安排在综合行政部门。实习人员协助开展新媒体宣传(含微信公众号运营、普法视频策划制作)、新闻稿件撰写及综合行政事务等工作。
档案管理岗位(1名):主要安排在档案管理部门。实习人员在档案管理人员的帮助指导下,辅助参与档案基础业务工作。
实习期限为1到2个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如下:
1.审执业务辅助岗位:法学类专业优先。
2.宣传岗位:新媒体运营、新闻传播、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优先。
3.档案管理岗位:档案学、信息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 7月6日至2026年 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汨罗市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图片(如有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图片),发送至邮箱:2711493238 @qq.com;咨询电话:0730-52599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接收报到: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我院政治部518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应遵守我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并不予出具实习鉴定材料。
(二)实习期间,无工资待遇,住宿自理,实习生可在我院机关餐厅按干警待遇就餐。
(三)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纪律与监督
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汨罗市人民法院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