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省演出经纪机构经营状况,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全省演出经纪机构专职经纪人员开展摸底核查。经查,部分机构存在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变更从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不足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从业等违规问题。
现将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不足3名的演出经纪机构名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相关机构及人员须立即整改,补齐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完善变更备案等法定手续,规范从业行为。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处理。同时按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将相关机构及人员认定为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违规演出经纪机构名单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