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现将广州市不足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机构名单公示。我局将不受理名单所列单位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不受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申请。同步将公示信息通报给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主要网络表演平台(腾讯、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等)。
对不符合专职演出经纪人数量、缴纳社保证明要求的,如不再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请依法申请注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演出经纪人员发生变更,请及时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广州市不足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机构名单2026.10.13.xls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10月13日
(联系人:朱生,联系电话:3892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