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市属学校:
为推动本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高质量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教科〔202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纲要与实施指南(试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纲要与实施指南(试行版)
福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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