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考核工作的通知》(〔2026〕1-76)精神,为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规范管理,现就开展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
对取得2024年或2025年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或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历年来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的人员开展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对符合直评条件的农业从业者开展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对原有农业职业经理人初级升中级开展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此项工作在3月20日前完成并报送汇总表(附件6及信息导入模板)和相关资料。
(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荐
各镇(街道)拟推荐符合申报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大邑县2026年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含高级直评)名单,并报送相关资料。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为4月3日。
(三)农业职业经理人考核
开展两年一次的初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考核工作。考核时农业职业经理人需提供考核表(附件2),并报送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7);对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内未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考核、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行为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等不符合考核要求的需填报《大邑县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年审取消名单》(附件8)。完成截止时间为4月3日。
(四)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填报
各镇(街道)要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模板,对辖区内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进行统计完善,必填项务必真实准确。此项工作暂定于4月3日前完成,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化与科技教育服务科。
二、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条件(直评除外)
(一)申请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取得2024或2025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2024年或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可在首次评价中将符合中级认定条件的直接认定为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需取得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第二年开始申请评价。
(二)初次申报评价年龄在18至60岁,身体健康,初中级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分别具有初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经取得证书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不受年龄限制。
(三)具有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历,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分别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社会化服务1年、2年、3年以上并在岗(在校大学生此条不作限制)。
(四)主要从事农业,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年收入应分别达到大邑县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75元的3倍、5倍、8倍以上(在校大学生此条不作限制);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创办或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年经营或销售收入(产值)应分别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
(五)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示范带动作用好,申报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每年需培训农民30人次以上。
(六)三年内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直评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条件
申请直评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无需参加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或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除满足第二条(二)(三)(四)(五)(六)项的条件外,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在从事农业的人员,需直评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涉农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农业技术职称人员;
3.在乡村产业发展、创业创新或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得区(市)县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正在从事农业的人员,需直评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涉农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事业单位高级农业技术职称人员;
3.在乡村产业发展、创业创新或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四、等级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报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1.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附件1)。
2.2024年或2025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024年或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无农产品安全证明、从业证明(附件4)、承诺书(附件5)。
5.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有则提供)。
(二)申报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应提供的材料(需装订成册):
1.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附件1)。
2.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复印件(直评的按上面第三点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所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5.社会公共信用查询良好证明(在“信用中国”和“成都信用”上查询,非银行征信查询)。
6.个收入证明和所提供资料全部真实性承诺(附件5)。
7.领办创办或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经营主体公章并承诺其真实性,鼓励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
8.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9.向当地农民传授新技术、新产品的资料或图片。
10.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有则提供)。
五、等级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拟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的人员,对照认定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认定
县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开展初级、中级(含直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高级(含直评)认定候选人。
(三)公示颁证
县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将评价的初、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联 系 人:陈依玥、孙川
联系电话:028—88290509
联系邮箱:443824594@qq.com
附件:1.2026年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
2.2026年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年审考核表
3.大邑县2026年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荐汇总表
4.从业证明
5.承诺书
6.大邑县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评定申报统计表
7.大邑县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年审情况明细汇总表
8.大邑县2026年农业职业经理人年审取消名单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