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我厅在各评价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部分评价机构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监督检查发现,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江西省建才职业培训学校、江西省兰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江西宜春工业技工学校等5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场地、设施设备建设不规范。考场监控视频设备配置不符合国标要求;部分职业(工种)实操工位数不符合要求。
2.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对参评人员工作证明、学历等材料审核不严;部分机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行为。
3.认定过程不规范。考试现场组织管理不到位、监考不严;理论和实操考核时长不符合国标要求。
4.题库开发能力不足。理论知识考题、实操考核考题数量不足,题库质量不高,现有试题内容体现等级不明显,不符合国标要求。
5.队伍建设不到位。部分机构考评人员人数不足、部分考评人员证卡已过期未延续,不符合国标要求;内部质量督导员履职能力不强。
6.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档案室设置、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参评人员考试作答试卷、考场监控视频等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
二、处理情况
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和《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江西省建才职业培训学校、江西省兰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江西宜春工业技工学校等5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作出以下处理:
1.对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经办人进行约谈;
2.暂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3.责令评价机构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通过验收后方可按规定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整改后如验收不合格,将视情况终止其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所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凡发现违规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