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 对于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消防值守决不能“走过场” 近期,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 发现辖区内的公司和机构 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案例一:2026年9月14日,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发现一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制度。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负责管理该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司作出罚款5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6年8月17日,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小区内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作出罚款5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6年8月12日,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医养结合机构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该机构处以罚款78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资料图 应配齐配足具有相应资质的值班人员 规范日常值守、设施巡检等工作 切实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同时要知道这些 委托管理不等于责任转移。委托方仍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受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职责;因值守缺位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担责。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火灾,若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处置能力,将延误报警和初期处置,导致火势蔓延、损失扩大,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消防 湖北消防 咸宁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