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平原县消防救援局对辖区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岗在位。 在某二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王某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某一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虽有两名人员值班,但当班值班操作人员姚某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平原县消防救援局依法对两家物业管理公司分别作出罚款3000元、44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消防控制室是消防系统的“中枢”,承担火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关键职责。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一旦发生火情,极易贻误初期处置时机。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物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岗位培训,确保关键时刻有人在岗、会操作、能处置。 来源:中国消防、山东消防、德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