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财农〔2026〕27号
长桥镇、路下乡、寿山乡、双溪镇、甘棠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农办〔2025〕2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宁财农指〔2026〕2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屏南县2026年第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市级工作补助资金34.5万元,主要用于经理人聘用期内前6个月经费补助(详见附件1),款列“2080116-引进人才”预算科目,请各地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并及时拨付使用。
附件:1.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屏南县财政局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1
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
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金额(万元) |
1 | 长桥镇 | 柏源村 | 7.5 |
2 | 路下乡 | 罗纱洋村 | 7.5 |
3 | 寿山乡 | 寿山村 | 7.5 |
4 | 双溪镇 | 前溪村 | 7.5 |
5 | 甘棠乡 | 小梨洋村 | 4.5 |
合计 | 34.5 | ||
附件2
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
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6年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市级工作补助资金(第一批) | |||||
主管部门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 财政部门 | 屏南县财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34.5 | ||||
总体 目标 |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用于支持各试点所在的村(或片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试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 目标值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的村(或片区)数 | 实施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的村(或片区)数 | 各试点所在村(或片区) | ≥5个 | |
质量指标 | 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考核合格率(%) | 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工作考核的合格率 | 各试点所在村(或片区) | ≥9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项目完成的时间情况 | 各试点所在村(或片区) | ≤12个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试点村(或片区)村财增收幅度(%) | 2026年村财增收额/2025年村财收入 | 各试点所在村(或片区)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试点村群众满意度 | 收回有效问卷满意份数/发放的总问卷数 | 各试点所在村(或片区)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