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拨付补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拨付补贴;培训结业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20%拨付补贴。文件规定育婴员培训补贴标准为90课时1200元/人,此次培训班学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有18人,按50%给予发放。
目前,我区对东津金源职业培训中心在史台社区开班检查和申报资料学员18人进行了审核,16人符合发放补贴。共需资金9600元(玖仟陆佰元整):其中16人符合发放培训补贴600元/人×16人、计9600元。
此次补贴发放的单位将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后再进行补贴发放,该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如有异议,请联系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二科办公室郭洲涛,电话0710-3639327,邮箱3633693565@qq.com。
东津新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5日
培训补贴领取人员名单公示
符合领取培训补贴人员名单(16人):张亭亭、樊妍、张丽、詹海娥、张志红、华梅梅、杨朵朵、许启平、李静、陈凡、张静、杜凤银、刘万梅、田亚雪、高文芝、丁小燕
不符合领取培训补贴人员名单(2人):于莉(培训期间参保职工社保)、王娟(名下有营业执照)